重要公告

上海财经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2024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方案

发布时间:2023-12-29发布者:江佳唯浏览次数:2447

上海财经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

2024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同时为确保上海财经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制定如下综合考核方案。

一、综合考核安排

专业名称

时间

地点

综合考核面试

202418日上午8

上海财经大学红瓦楼

二、综合考核分值及内容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综合能力基础

100

逻辑思维能力

专业知识结构

综合科研能力

科研创新能力

研究成果与科研潜力

研究计划与创新能力

英语水平

外语听说能力

思想政治表现

合格/不合格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三、录取办法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综合能力基础得分+科研创新能力得分+英语水平得分。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与候补名单。其中综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所将组织考生公布考试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身份核验,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均应按照标准参与。

2.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应携带①居民身份证原件;②综合考核通知;③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研究生证原件);④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位电子认证报告(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于综合考核期间到院/所接受报考资格审查。如果考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或存在虚假、错误的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则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3、本方案规定与其他未尽事项,以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解释为准。


上海财经大学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财经研究所

                                          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