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系所:
兹有学员已学完全部研究生课程,并已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外语和学科综合水平的统一考试,取得了申请硕士学位的资格,为做好该学员确定导师和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参考该学员在下列表格内填写的内容,统筹安排导师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2、导师排定后,报我部学科学位办公室备案,并请学员与导师联系。
为了便于导师了解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有关规定,请将一下内容转给导师。
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办公室
2005年9月1日
上海财经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工作环节
(一)学分成绩和学历证书的核查
由学员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研究生部学科学位办公室确认学位申请资格:
1、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的结业证书(课程学习时间二年以上)
2、学分达到规定要求(跨学科多二门选修课的学分)
3、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获得五年以上)
4、全国外语统考和专业综合考试合格证书
(以上结业与合格证书的有效期为进修开始起四年)
(二)学位论文的答辩工作安排
1、每年4月15日和10月15日前交论文开题报告表
2、每年5月10日和12月5日前交装订好学位论文(超过时间所在院系不予受理)
3、每年5月30日和12月30日前论文答辩结束(具体答辩时间由所在院系确定)
(三)论文答辩前请交齐以下材料
1、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和所在单位审查表(必须由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学位论文打印稿按照统一格式打印,封面为研究生部制订,按书本样装订15 份,交所在院系所12份,交研究生部3份。
3、论文答辩费按照当年答辩标准收取。
4、两张小2寸近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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